《勇气》 『一首歌一个故事』:天涯海角,都在心里
李建国每天早上六点起床,第一件事是打开那台旧收音机。
频率调到FM92.7,正好赶上《音乐晨时光》。
主持人说:“今天的第一首歌,来自梁咏琪的《勇气》,送给所有正在想念一个人的人。”
李建国手里的茶杯顿了顿。
热水溅出来,烫了一下他的手背。
他已经六十三岁了,手上全是干农活磨出来的老茧,皮糙肉厚,这点烫根本不算什么。但他还是愣在那里,盯着收音机,直到前奏响起来。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
他听着听着,忽然笑了一下。
慧芬走的那年,这首歌正流行。那时候他不懂什么叫流行,只知道村里广播站天天放,放得他心烦。有一回他实在忍不住,跑去广播站说:“能不能换一首?”
广播站的人说:“怎么了?这歌多好听。”
他说:“好听是好听,就是听着心里堵。”
后来他才知道,心里堵不是因为歌,是因为歌里唱的那些词,每一句都像在说他自己。
“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他站在广播站门口,听着听着,眼眶就红了。
那天晚上回家,慧芬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风吹的。
她不信,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说:“李建国,你是不是想我了?”
他被她说中了,脸一下子涨红,嘴硬道:“天天见,想什么想。”
她就笑,笑得眼睛弯成两弯月牙。
那是她生病前,最后一次那样笑。
收音机里的歌还在放。
李建国坐在门槛上,手里捧着那杯凉透的茶,一动不动。晨光照在他花白的头发上,照在他佝偻的脊背上,照在那双粗糙的、握了六十年锄头的手上。
他闭上眼睛。
歌声飘在院子里,飘过那棵石榴树,飘向远处灰蒙蒙的天。

他想起那年春天,她坐在院子里织毛衣,枣红色的毛线在她手指间穿梭,阳光落在她身上,暖融融的。她一边织一边哼歌,哼的就是这首《勇气》。他那时候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的,现在想想,大概是偷偷学的吧。
她总是这样。什么都不说,什么都放在心里。
歌放完了。
主持人说:“感谢收听,这里是FM92.7《音乐晨时光》,我们明天再见。”
李建国关掉收音机。
他站起来,走进屋里,打开柜子最底层。
那件毛衣就放在那里。
枣红色的,叠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有一团没用完的毛线,和两根老式的竹针。
二十四年了。
从她走的那年算起,到他把毛衣织完,整整二十四年。
他不会织毛衣。一个大老爷们,抡锄头是把好手,捏着两根竹针却像捏着两根烧火棍。但那年冬天,也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把它织完。
儿子回来看他,见他坐在窗前笨手笨脚地戳来戳去,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爸,”儿子说,“我帮你吧。”
他说不用。
儿子又说:“那……我给您找个教程?”
他还是说不用。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亲手织。明明笨得要命,明明织了拆、拆了织,折腾了大半个月,才把那一个领口收好。
但当最后一针收完,他把毛衣捧在手里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
他是在等她回来。
织完了,她就该回来了。
可她没有回来。
李建国把毛衣贴在心口,站了很久。
窗外的石榴树沙沙响。那是慧芬走之前那年种的,如今已经比房子还高了。每年五月开一树红花,落得一地都是。他就扫,扫完了,等第二年再落。
儿子去年回来,劝他去城里住。
“爸,你一个人在这儿,我不放心。”
他说有什么不放心的,有树陪着呢。
儿子没听懂。
他也没解释。
但他心里知道,陪着他的不是树,是种树的那个人。
那天晚上,儿子走了以后,他一个人在院子里坐了很久。月亮很亮,照得石榴树的影子落在地上,一晃一晃的。
他忽然想起年轻时候,有一次他们吵架,他气得摔门出去,在村口蹲了一下午。天黑回来的时候,她正坐在门槛上等他,看见他,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就拉他进屋吃饭。
饭在锅里热着,菜是他最爱吃的红烧肉。
他吃着吃着,眼眶就红了。
她在旁边说了一句话,他记了一辈子。
“李建国,你跑到天边去,我也在这儿等你回来。”
他没跑到天边去。
他一辈子都在这个村子里,种地,喂鸡,把孩子拉扯大。逢年过节,去她坟前烧点纸,说说话。告诉她儿子娶媳妇了,孙子会跑了,石榴树今年结了好多果子,甜得很。
有时候说着说着,就好像听见她在笑。
和二十多年前那个笑,一模一样。
第二天早上,他照常六点起床,打开收音机。
FM92.7,《音乐晨时光》。
主持人说:“今天的第一首歌,还是梁咏琪的《勇气》,送给一位特殊的听众。这位听众留言说,他每天都要听这首歌,听了二十多年。他说,这首歌是他和老伴儿之间的暗号。”
李建国愣住了。
主持人继续说:“他说,老伴儿走得早,走之前没来得及说上几句话。但他记得,她走的那天,广播站正好在放这首歌。从那以后,他每天都听。听着听着,就觉得她还在。”
收音机里传来前奏。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
李建国的手抖了一下。
他不知道那个留言是谁留的。可能是儿子,可能是村里的谁,也可能只是巧合。
但他听着听着,忽然笑了。
他站起来,走进屋里,把那件枣红色的毛衣拿出来。叠得整整齐齐的,温润得像藏着光。
他把毛衣搭在手臂上,走到院子里,站在石榴树下。
阳光穿过树叶,落在他身上,落在那件毛衣上。
他抬起头,看着满树的花苞,轻声说:
“慧芬,我听见了。”
风吹过来,树叶沙沙响。
他好像听见她说:“我知道。”
收音机里的歌声从屋里飘出来,飘过院子,飘过石榴树,飘向远处灰蒙蒙的天。
“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李建国低下头,把毛衣贴在心口。
天涯海角太远了。
他哪儿也不去。
他就在这儿,守着这棵树,听着这首歌,等着她。
反正她知道。
她一直都知道。
作者:莫年
收音机是二十年前买的,银色的外壳早就磨掉了漆,天线断了半截,用透明胶布缠着。但还能用。他把音量拧到最小,怕吵醒隔壁的儿子——虽然儿子早就搬去城里住了,这个习惯还是改不了。

频率调到FM92.7,正好赶上《音乐晨时光》。
主持人说:“今天的第一首歌,来自梁咏琪的《勇气》,送给所有正在想念一个人的人。”
李建国手里的茶杯顿了顿。
热水溅出来,烫了一下他的手背。
他已经六十三岁了,手上全是干农活磨出来的老茧,皮糙肉厚,这点烫根本不算什么。但他还是愣在那里,盯着收音机,直到前奏响起来。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
他听着听着,忽然笑了一下。
慧芬走的那年,这首歌正流行。那时候他不懂什么叫流行,只知道村里广播站天天放,放得他心烦。有一回他实在忍不住,跑去广播站说:“能不能换一首?”
广播站的人说:“怎么了?这歌多好听。”
他说:“好听是好听,就是听着心里堵。”
后来他才知道,心里堵不是因为歌,是因为歌里唱的那些词,每一句都像在说他自己。
“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他站在广播站门口,听着听着,眼眶就红了。
那天晚上回家,慧芬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风吹的。
她不信,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说:“李建国,你是不是想我了?”
他被她说中了,脸一下子涨红,嘴硬道:“天天见,想什么想。”
她就笑,笑得眼睛弯成两弯月牙。
那是她生病前,最后一次那样笑。
收音机里的歌还在放。
李建国坐在门槛上,手里捧着那杯凉透的茶,一动不动。晨光照在他花白的头发上,照在他佝偻的脊背上,照在那双粗糙的、握了六十年锄头的手上。
他闭上眼睛。
歌声飘在院子里,飘过那棵石榴树,飘向远处灰蒙蒙的天。

他想起那年春天,她坐在院子里织毛衣,枣红色的毛线在她手指间穿梭,阳光落在她身上,暖融融的。她一边织一边哼歌,哼的就是这首《勇气》。他那时候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的,现在想想,大概是偷偷学的吧。
她总是这样。什么都不说,什么都放在心里。
歌放完了。
主持人说:“感谢收听,这里是FM92.7《音乐晨时光》,我们明天再见。”
李建国关掉收音机。
他站起来,走进屋里,打开柜子最底层。
那件毛衣就放在那里。
枣红色的,叠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有一团没用完的毛线,和两根老式的竹针。
他把毛衣拿出来,捧在手里,轻轻抚过那个领口。
。
——那是他去年冬天亲手收的针。
——那是他去年冬天亲手收的针。
二十四年了。
从她走的那年算起,到他把毛衣织完,整整二十四年。
他不会织毛衣。一个大老爷们,抡锄头是把好手,捏着两根竹针却像捏着两根烧火棍。但那年冬天,也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把它织完。
儿子回来看他,见他坐在窗前笨手笨脚地戳来戳去,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爸,”儿子说,“我帮你吧。”
他说不用。
儿子又说:“那……我给您找个教程?”
他还是说不用。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亲手织。明明笨得要命,明明织了拆、拆了织,折腾了大半个月,才把那一个领口收好。
但当最后一针收完,他把毛衣捧在手里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
他是在等她回来。
织完了,她就该回来了。
可她没有回来。
李建国把毛衣贴在心口,站了很久。
窗外的石榴树沙沙响。那是慧芬走之前那年种的,如今已经比房子还高了。每年五月开一树红花,落得一地都是。他就扫,扫完了,等第二年再落。
儿子去年回来,劝他去城里住。
“爸,你一个人在这儿,我不放心。”
他说有什么不放心的,有树陪着呢。
儿子没听懂。
他也没解释。
但他心里知道,陪着他的不是树,是种树的那个人。
那天晚上,儿子走了以后,他一个人在院子里坐了很久。月亮很亮,照得石榴树的影子落在地上,一晃一晃的。
他忽然想起年轻时候,有一次他们吵架,他气得摔门出去,在村口蹲了一下午。天黑回来的时候,她正坐在门槛上等他,看见他,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就拉他进屋吃饭。
饭在锅里热着,菜是他最爱吃的红烧肉。
他吃着吃着,眼眶就红了。
她在旁边说了一句话,他记了一辈子。
“李建国,你跑到天边去,我也在这儿等你回来。”
他没跑到天边去。
他一辈子都在这个村子里,种地,喂鸡,把孩子拉扯大。逢年过节,去她坟前烧点纸,说说话。告诉她儿子娶媳妇了,孙子会跑了,石榴树今年结了好多果子,甜得很。
有时候说着说着,就好像听见她在笑。
和二十多年前那个笑,一模一样。
第二天早上,他照常六点起床,打开收音机。
FM92.7,《音乐晨时光》。
主持人说:“今天的第一首歌,还是梁咏琪的《勇气》,送给一位特殊的听众。这位听众留言说,他每天都要听这首歌,听了二十多年。他说,这首歌是他和老伴儿之间的暗号。”
李建国愣住了。
主持人继续说:“他说,老伴儿走得早,走之前没来得及说上几句话。但他记得,她走的那天,广播站正好在放这首歌。从那以后,他每天都听。听着听着,就觉得她还在。”
收音机里传来前奏。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
李建国的手抖了一下。
他不知道那个留言是谁留的。可能是儿子,可能是村里的谁,也可能只是巧合。
但他听着听着,忽然笑了。
他站起来,走进屋里,把那件枣红色的毛衣拿出来。叠得整整齐齐的,温润得像藏着光。
他把毛衣搭在手臂上,走到院子里,站在石榴树下。
阳光穿过树叶,落在他身上,落在那件毛衣上。
他抬起头,看着满树的花苞,轻声说:
“慧芬,我听见了。”
风吹过来,树叶沙沙响。
他好像听见她说:“我知道。”
收音机里的歌声从屋里飘出来,飘过院子,飘过石榴树,飘向远处灰蒙蒙的天。
“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李建国低下头,把毛衣贴在心口。
天涯海角太远了。
他哪儿也不去。
他就在这儿,守着这棵树,听着这首歌,等着她。
反正她知道。
她一直都知道。
作者:莫年
编辑:云舒
责任编辑:春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