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保健食品!别再傻傻分不清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保健品”和“保健食品”这两个词,很多人会将它们混为一谈,认为它们是一样的东西。但实际上,“保健品”和保健食品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两者的不同,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专家和机构。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振宇在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保健品”与保健食品具有很大区别。“保健品”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是消费者对声称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称 。比如,宣称“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的食品,宣传具有特定保健作用的床垫、理疗仪、饮水机等日用消费品等都属于“保健品”范畴。
而保健食品则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可以声称明确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又可分为功能类别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功能性保健食品具有相应的保健功能,含有特定的功效成分,适用于需要改善或调节某种机体功能的特定人群。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增强免疫力功能、辅助降血脂功能、辅助降血糖功能、抗氧化功能、辅助改善记忆功能、缓解视疲劳功能、促进排铅功能、清咽功能、祛黄褐斑功能等27类 。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包括单一营养素补充剂和复合的营养素补充剂。单一营养素补充剂主要是指含有单一原料的维生素(如维生素A、维生素B族、维生素C、维生素D和维生素E等)或矿物质(如钙、铁、锌、硒等)的保健食品;复合的营养素补充剂是数种维生素、矿物质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保健食品,含有多种营养成分。
在现实生活中,“保健品”市场客观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现象。一些不法商家会夸大“保健品”的功效,声称其可以治疗各种疾病,让消费者上当受骗。而保健食品由于受到严格的监管,其宣传相对更加规范,功效也有科学依据支撑。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振宇在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保健品”与保健食品具有很大区别。“保健品”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是消费者对声称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称 。比如,宣称“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的食品,宣传具有特定保健作用的床垫、理疗仪、饮水机等日用消费品等都属于“保健品”范畴。
而保健食品则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可以声称明确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又可分为功能类别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功能性保健食品具有相应的保健功能,含有特定的功效成分,适用于需要改善或调节某种机体功能的特定人群。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增强免疫力功能、辅助降血脂功能、辅助降血糖功能、抗氧化功能、辅助改善记忆功能、缓解视疲劳功能、促进排铅功能、清咽功能、祛黄褐斑功能等27类 。营养素补充剂是指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包括单一营养素补充剂和复合的营养素补充剂。单一营养素补充剂主要是指含有单一原料的维生素(如维生素A、维生素B族、维生素C、维生素D和维生素E等)或矿物质(如钙、铁、锌、硒等)的保健食品;复合的营养素补充剂是数种维生素、矿物质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保健食品,含有多种营养成分。
在现实生活中,“保健品”市场客观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现象。一些不法商家会夸大“保健品”的功效,声称其可以治疗各种疾病,让消费者上当受骗。而保健食品由于受到严格的监管,其宣传相对更加规范,功效也有科学依据支撑。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出于保健目的选购食品时,一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也就是俗称的“小蓝帽”及批准文号,依据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购,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无论是购买保健食品还是普通食品,务必警惕虚假营销套路,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责任编辑:秋实